人才建设
能源所积极支持所内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与高校、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。
扶持政策包括:
1、为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集体宿舍;
2、为联合培养研究生按月发放不少于600元的劳务费。